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 - 校内外广告 - Discuz! Board - Powered by Disc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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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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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0 17: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南师范大学
————————————
琼岛名校    教师摇篮
恭喜你结束了十二年的学习长跑
终于到达了令人喜悦的终点
现在,我们在没有冬天的海岛上
迎接你奔赴下一场征程
这是你入学的第一站
在熙攘却精致的龙昆南
门外写着海南师范大学
门内是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大学四年
雕塑——超越
这是你要经过的第一个地方
它的名字叫超越
愿在海师求学的每一个你
都不枉大学四年
收获更好的自己
龙昆南校区图书馆
愿它成为你最爱的地方
你将在一楼自习,在二楼读报
在三楼读史,在四楼品读文学
五楼六楼是电子阅览室,七楼理工
九楼杂志,十楼有不同的学术讲座
至于八楼,留个悬念~
龙昆南校区田径场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这句俗话一点也不俗
愿你有能力过想要的生活
也有好身体享受来之不易的一切
在这里军训,在这里毕业
椰林广场
田家炳,文科楼,数学楼
物理楼,生科楼
椰林广场这条路并不长
却藏着你要经过的所有地方
校车将从这里出发,驶向桂林洋
这里是桂林洋
所有的学院都会搬到这个地方。
它有个很别致的名字叫“羊村”
因为里面养着一群黑山羊
愿你在这里遇见四年的挚友
睡一千三百个安稳的觉
不熬夜打游戏,也不荒废时光
这是你的宿舍,但宿舍不是你的大学
寻一个好的天气
在湖边坐一个下午
蓝天白云,亭台楼榭
是只属于你的礼物


(向上滑动启阅)
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658),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注册龙昆南校区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邮政编码为571158。桂林洋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邮政编码为571127;
网址为:http://www.hain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
咨询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第三条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第四条  海南师范大学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学士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相关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可相应获得两所学校的毕业文凭。
第五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海南师范大学设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重要招生政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8-6588201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海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免培生(仅招海南省生源)。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海南师范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相对较大的地区调整,优先调入生源较好的省份,以及自行设置调档比例超过100%的省份,录取因额满拟退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类)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类)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类)志愿,直到满足志愿为止。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类)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类)关联度高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类)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录取方式改革的省市,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以及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学习一年后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绩点等综合素质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学校将根据学生自愿,优先将学生安排到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学生可以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申请跨培养大类转专业,但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且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免培生和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能转专业。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详见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与培养安排表》,具体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海师办{2017}17号)。
第十七条  报考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免培生须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如违反规定可做退学处理。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考生经录取后则可视为愿意与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服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本科A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分为普通类和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两类,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的考生入学后培养方向是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第十九条  除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批次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原则上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的统考合格证),录取时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美术学(师范)、绘画(非师范)及设计学类(非师范)的校考成绩互通,舞蹈学(师范)及舞蹈表演(非师范)的校考成绩互通,音乐学(师范、器乐)及音乐表演(非师范、器乐)的校考成绩互通,音乐学(师范、声乐)及音乐表演(非师范、声乐)的校考成绩互通。校考成绩互通的专业均可兼报并按相应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器乐)和音乐学(师范、声乐)、音乐表演(非师范、器乐)、音乐表演(非师范、声乐)按校考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的考生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除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在文化分符合出档线,专业成绩取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选择专业分高的考生,再相同按照英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按以下三种情况录取:
1、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
2、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
3、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若艺术类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时可调整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小学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达到原始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且需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德语、俄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泰语和乌尔都语等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收费4620元/年,文史类收费4180元/年,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收费60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方向)学费为12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88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俄合作办学)收费57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500——1470元/年不等。
2018年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捐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我校历年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信息
1
学校基本信息
●  国标代码:
11658
●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博士
●  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本科专业
高水平运动队
(篮球、排球、足球、田径)
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
●  办学地址:
龙昆南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邮政编码为571158
桂林洋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
邮政编码为571127
2
入选海南省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
近年来学校实力提升显著
●  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  海南省重点大学
●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  海南省首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落户我校
●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教育部“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高校(全国共20所)
●  中宣部首批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专业)高校
●  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
●  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
●  具有接收海南省来琼国际学生预科教育资格高校
党委书记李红梅(右)
为学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中心揭牌
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成为学子们创新创业孵化、筑梦的摇篮
我校为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
及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
我校获教育部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荣誉
林强校长(左三)同与会嘉宾一起揭牌
3
学科专业体系
●  21个学院
●  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  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  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  65个本科专业
●  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4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405人,其中专任教师100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99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3人,具有博士学历308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各类专家150多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
5
学生特色培养
●  全面实施“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改革,推动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人才培养新机制,让学生实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
●  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促进师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开放基金”,每年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无偿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生可以休学创业,最长学习年限为10年。
●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5年来共有648名学生获得245项全国各类学科竞赛奖励。
●  研究生规模稳步扩大,顺利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成功获批海南省首批专业学位硕士联合培养基地,与海南中学共建的联合培养基地获评“全国示范基地”。
●  入选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首批试点工作单位,获评“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  坚守地方师范大学使命,发展教师教育办学传统、优势和特色, 为海南省培养了一大批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中坚骨干力量。学校现已发展成为海南省基础教育教师人才的摇篮、教师骨干人才培训的基地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擎,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挂牌
中国创业教育第一人”李家华教授
做“青春正是创业时”讲座
我校隋丽娟教授(央视百家讲坛栏目主讲人)
开展讲座
我校“中国龟鳖类动物生态生物学及保护研究团队”
获评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
6
科研建设
●  A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特色优势学科)2个
●  B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特色扶持学科)5个
●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
●  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
●  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
●  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
●  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
●  省级研究中心(院)4个
●  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
●  校级研究所(中心)、智库、协同创新中心35个
●  5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137项
●  在教师教育、海南和南海区域历史文化、海南生态环境和特有物种保护、海南药用植物开发研究等领域具有独特地位。
7
定向免培生培养
我校从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在海南省招收本科层次的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免培生200名。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村小学任教,确保有岗有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生活费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所需经费由海南省财政负担。录取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乡村小学服务期满后,应在本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未按协议到乡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定向免培生由我校初等教育学院负责培养,专业设有中文与社会、数学与科学、英语教育三个方向,校内培养实行“1+1+2模式”,即学生在主修本专业方向的基础上,兼修科学、品德中的一科,再从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模块中选修两个。强调以“夯实基础、突出能力、注重实践、强化技能”为价值取向,为海南公办乡村学校全方位打造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优秀教师。目前,初等教育学院的小学教育专业在全国排名第六,是我校教育部“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
8
交流与合作
●  是中宣部首批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专业)高校
●  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南省多市县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培养影视编导人才
●  与五大洲58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10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
●  旅游学院正式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签署合作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本科阶段3+1项目。
●  在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开展学生交换学习项目。
●  现有来自五大洲36个国家的国际学历生310人在校攻读学位,初步建成了涵盖从语言培训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教育体系。
来自38个国家的200多名国际新生开学典礼
9
就业情况
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始终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多次在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在2016-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检查评估荣获A等成绩,是省内获此殊荣的唯一一所公办本科院校。
10
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捐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1
本科招生政策提要
1
录取批次安排
我校在海南、四川、江西、甘肃、湖南、河南、河北、黑龙江等八省部分专业按本科一批招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为本科二批招生。最终的分批次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2
招生计划安排
我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65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5140人。
3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以及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学习一年后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绩点等综合素质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学校将根据学生自愿,优先将学生安排到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12
考生常见问答Q&A
学生入学后有选择专业的机会吗?
学校在招生与培养上有何新举措?
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以及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学习一年后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绩点等综合素质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学校将根据学生自愿,优先将学生安排到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学生可以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申请跨培养大类转专业,但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且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免培生和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能转专业。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详见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与培养安排表》,具体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海师办{2017}17号)。
在主修专业外,学生能否修读其他
自己喜爱的专业或课程?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拓展学生知识结构,增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面向全校学生开展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教育。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课程以各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辅修专业修读要求不低于30学分,辅修学位修读要求不少于40学分。
为满足学生向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方向发展的个性化需要,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专业拓展课程模块,学生在所属大类中修读的其他专业课程或跨院、跨学科的专业课均可视为专业拓展课程。未修满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规定的学分,已修学分可作为专业拓展或公选课程学分记载。
学校具有保研资格吗?
我校于2017年获得推免权,是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有哪些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
●  省级重点学科5个:生态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有机化学、基础数学。
●  省级培育学科4个:体育学、中国史、美术学、地理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生物科学、小学教育、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
●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生物科学。
●  省级特色专业(14个):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音乐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新闻学、应用化学、小学教育、美术学、教育学。
●  省委宣传部与学校共建学院1个: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是中宣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试点的10所新闻学院之一。
学校有哪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态学。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美术学、设计学、网络空间安全、心理学、物理学、理论经济学。
●  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工程、体育、艺术、应用统计、旅游管理、翻译。
●  其中教育硕士已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小学教育16个领域招生。
学校的科研及教学基地情况如何?
●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热带药用植物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热带岛屿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热带动植物生态学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海南省热带药用植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动植物生态学重点实验室、海南省水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
●  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基地、海南省南海区域文化研究基地、海南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海南经济特区法治战略研究基地、海南省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基地、海南省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海南省意识形态与舆论研究基地。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海南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理科实践教育基地。
●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生物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大学外语网络教学中心、化学实验中心。
●  省级特色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1个):生物科学特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
在我校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
—海南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学校的住宿费和住宿条件如何?
龙昆南校区:
(1)一级学生公寓三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和供热水设备。住宿费每人1370元/学年。
(2)一级学生公寓一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在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内另行由学生缴交。
(3)二级学生公寓一类6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在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内另行由学生缴交。
(4)楼房学生宿舍6人以上间:有双层铁床、书桌、椅子、风扇、有公共漱洗间和卫生间。住宿费每人50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在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内另行由学生缴交。
桂林洋校区:
(1)一级学生公寓四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供热水和冷气设备。住宿费每人1470元/学年。
(2)一级学生公寓三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和供热水。住宿费每人135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在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内另行由学生缴交。
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种类
以及“扶困助学”措施?
●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
●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5年至今,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每生就读期间借款不超过2次。
在校学生是否有外出交流和学习机会?
我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同时也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现有来自多国的600多名留学生在我校进行非学历和学历教育。同时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国内外大学开展校际交换学习项目。我校每年分批次选派品学兼优、外语水平良好的学生到国内外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换留学,并互认学分,同时开展境外专业实习、举办丰富的假期学术和文化交流、带薪实践活动,并积极促成学生出国深造。
赴台湾师范大学学习交换生合影
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怎么样?
我校毕业生以为人踏实、做事勤恳、热爱创新的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近3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2016、2017年我校本科生初次率在海南省公办本科院校中排名第一。截至2017年8月31日,我校201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39%,较2016届92.80%增长3.59个百分点,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超额完成海南省政府提出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5%以上的目标任务。毕业生中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人数接近1%,是历年最高比例。在2016-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检查评估中荣获A等成绩,是获此殊荣的唯一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委托第三方高等教育调查机构——北京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开展的2011-2016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质量调查显示:我校毕业生的月收入、专业相关度、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等就业质量指标在同类院校中均处于较高水平。
学生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学校招生信息?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
海南师范大学官网
http://www.hainnu.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
海南师范大学(HNNU0898)
学校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海南师大就业服务(hnsdjyfw)
13
2017年各省录取分数情况



14
2018年各省招生计划


历年各省各专业录取划线、院系专业、录取原则、大类培养以及转专业办法等详细信息请前往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HNNU
九月
我们相聚在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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